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高级别纵向科研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申报项目类别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艺术学项目、教育学项目。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二)申报类别选择限制
根据往年申报条件规定,项目申报类别选择存在限制,请拟申报老师做好申报规划,尽早确定申报类别。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艺术学项目、教育学项目(根据往年规定如在申报当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结项证书也可申报)。
3.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教育学项目(根据往年规定如在申报当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结项证书也可申报),但可以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
4.连续两年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二、选题确定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
从2024年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不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艺术学、教育学单列学科的《课题指南》由全国艺术规划办、全国教育规划办在申报当年的申报公告中发布。
(二)教育部项目选题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一)学科范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共包括26个一级学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共包括25个一级学科。请申报老师认真研究自身选题的学科属性,结合近些年来各学科立项情况确定所申报项目的学科类别。
(二)申请人条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体时间以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申报公告为准),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体时间以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申报公告为准)。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时间以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申报公告为准)。
3.其余申报限制条件,可查阅2024年度的申报通知。具体链接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http://www.nopss.gov.cn/n1/2024/0412/c431027-40214809.html。
(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https://yskx.mct.gov.cn/index/more/toDetail?no=73。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14112087263135。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2.html。
4.请各单位对照往年申报条件,广泛深入动员无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的老师,根据自身条件积极申报。其中,以下人员可重点动员:(1)已获得省部级项目但尚无国家级项目、教育部项目的老师;(2)曾承担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已结项或将在2024年12月底前提交结项材料的老师;(3)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前期成果积累,但尚无在研国家级项目的教师,可动员其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4)40周岁以下,近三年有研究成果但无教育部项目的老师,可动员其申报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
四、项目申报管理流程和具体工作任务
(一)申报动员阶段(2024年11月15日前)
1.学院申报动员。2024年10月31日前,请各相关单位对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条件的老师逐一动员,确定基础申报名单。
2.学院申报辅导。2024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召开高级别项目申报启动会,邀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有丰富项目科研经验的校内专家、近年来获得立项的老师,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沙龙、结对辅导等形式,为2025年度的申报老师提供指导。申报指导、辅导的组织形式应以专家或专家组面对面现场指导为主。
3.报送意向选题。请申报老师认真研读近年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立项清单(附件1),根据自身研究积累、研究兴趣和本学科的前沿问题确定选题。2024年11月15日前,请申报老师填写《项目申报论证简表》(附件2)、《2025年度人文社科高级别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第一轮)》(附件3),发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选题和论证简表,填写本轮专家指导情况概要,报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审核同意后,将电子版《论证简表》(附件2)、《选题汇总表(第一轮)》(附件3)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cslg.edu.cn。
(二)申报论证阶段(2024年11月中旬至2025年1月上旬)
1.首轮专家论证(选题论证)。2024年11月27日前,各单位按照一级学科或学科方向组织召开选题论证会,邀请校外有丰富经验的小同行专家,对拟申报老师的选题及申报设计逐个指导。选题是高级别项目申报的重要环节,选题论证会组织形式应以专家或专家组面对面现场指导为主,辅之以线上会议或通讯评审等方式。选题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申报老师进入《申请书》《论证活页》等申报材料(附件4)初稿撰写阶段,各单位根据时间节点要做好跟进、督促和服务保障。
2.申请书撰写。2024年12月16日前,申报老师完成《申请书》《论证活页》初稿并提交本单位科研秘书。请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填写《2025年度人文社科高级别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第二轮)》(附件5),将电子版《选题汇总表(第二轮)》(附件5)、《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cslg.edu.cn。
3.二轮小同行专家论证(申请书、活页论证)。2025年1月10日前,各单位要按照一级学科或学科方向,邀请校外知名专家来校,就申请书开展第二轮小同行专家论证工作。申报老师应根据专家论证会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请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填写《2025年度人文社科高级别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第三轮)》(附件6),将电子版《选题汇总表(第三轮)》(附件6)、《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cslg.edu.cn。
(三)完善提交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
1.修改完善。全国社科工作办、全国艺术规划办、全国教育规划办、教育部发布申报公告后,请各单位立即组织申报老师认真学习领会。各申请人应在申报公告正式下发后15天左右确定最终申报选题,并完善《申请书》《论证活页》等材料。
2.三轮同行专家论证。2025年3月14日前,各单位邀请本学科的知名学者进行第三轮小同行专家论证和评审工作。2025年5月8日前,各单位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结合项目选题和前期专家论证会意见,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校内外小同行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本单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名单。人文社科处根据省规划办下达的指标,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上报的名单。未被推荐的项目,应抓紧时间修改完善,可积极申报教育部项目。
3.审核提交。人文社科处对各单位最终报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材料定稿进行审核,并按上级部门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该环节具体安排以届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我校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待全国社科工作办、全国艺术规划办、全国教育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省文旅厅、省教育规划办发布申报公告后另行发布。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通知待教育部社科司、省教育厅发布申报公告后另行发布。学校将根据主管部门的正式通知适当调整最终的项目申报材料及材料提交要求。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省级主管部门下达我校的申报指标总数,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不限额。
3.请各单位做好申报引导,结合老师科研基础、学科基础以及项目类别特点等因素,科学谋划、布局项目申报,指导老师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统筹。
4.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和本学院的申报组织工作方案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各单位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申报组织流程作适当调整,鼓励采取更多灵活有效的举措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但选题论证、专家论证等关键环节不可省略,时间安排只可提前,不可推后。
5.理工科学院、图书馆、行政部门如有申报,可与人文社科处联系,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发送电子版《项目申报论证简表》(附件2)、《选题汇总表(第一轮)》(附件3)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kc@cslg.edu.cn,由人文社科处根据学科联系相关二级学院参加专家论证。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卢广伟、徐娇娇,地址:知新楼316室,电话:52251273,邮箱:skc@cslg.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0月24日